江苏波力奥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波力奥化工有限公司三羟甲基丙烷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10天(2010年3月27日~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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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1107吨三羟甲基丙烷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溧阳市南渡镇强埠工业集中区江苏强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现成厂房内
投资总额: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建设内容:江苏波力奥化工有限公司针对朗盛公司三元醇生产过程产生的三羟甲基丙烷废物,拟上一条分离生产线,以生产三羟基多元醇。年处理1107吨轻组份,生产1000吨三元醇。
项目总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建成后共有职工7人,项目预计2010年6月份投产,年生产工作时数为2400小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溧阳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当前国家及江苏省内的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属环保类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总体设计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针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采用了较为有效的治理措施(详见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目前大气、水、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根据环评预测,建设项目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等产生显著影响。
依据环评结论,从环保角度考虑,该工程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蒸发浓缩过程产生的冷凝废水全部回用于水解工序,不外排;废气吸收装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强林公司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强林公司循环冷却补充用水,不外排;雨水接入江苏强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雨水管网,通过其雨水排放口统一排放。废水确保零排放
本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和清、浊分流原则建设。本项目设置1个废水接管口和1个雨水接管口,不设置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
(2)、废气
对称量操作和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建设1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除尘效率确保在95%以上;对生产中水解反应釜和蒸发釜放空管排出的有机废气采用引风机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吸收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酸和丙二醇去除效率确保达85%以上;通过设置平衡管、呼吸阀和采用水喷淋降温、表层套涂防晒层等措施对储罐区无组织废气进行控制。
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分类处置。项目生产中布袋除尘器除下的氢氧化钙粉尘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压滤机除下的钙灰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中4.3条进行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作一般固废按规范综合处置。
项目固废实现零排放。
总结论:本项目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在建设和生产过程拟采取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行业政策,选址合理。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建设可行。